|
以层峦叠嶂、溪河纵深、温湿多雨、森林茂密的雷公山为中心的苗岭山区,一是中国苗族较大的聚居区域之一。这里的苗族民居,多依山就势层叠而上,错落有致地散置于山腰、山梁,有的背山占崖,居高临下;有的架空而立,上实下虚;有的沿沟环谷,生动活泼;有的雄居山巅,气势壮观。由于适应环境、顺其自然营建思想的指导,以及建筑材料十分丰富的便利条件,这一带的苗族传统民居,多为下层圈畜、楼层住人、顶层贮物的干栏式木结构建筑。人居楼层,平面布置多为三间,其中一间,作为堂屋。堂屋前面,为一退堂,退堂空间,大多扩为敞厅。敞厅边沿,雕饰朴素、大方巧稚的“美人靠”栏凳,是住居立面装饰处理的重点部位。堂屋大门,上宽下窄,两面门扇稍向里倾,赋意招财进宝。而其连楹,则着意采用枫香木精细雕刻成水牛角状,给人以威武、锐不可当之感。有的人家,喜欢在大门外面再设一道腰门,门扇多为条木栅栏,平时家人外出劳作,只须拴上两扇腰门,防止鸡鸭进人堂屋。腰门的上下门枢,也用枫香木雕成水牛角状,安装下来,恰似两两相对的牛角。除了连槛、门枢,有的人家还在大门上方装饰一对弯长粗大、乌黑油亮的水牛角。
堂屋大门作上宽下窄如斗形状,意在招财进宝,祈望日进斗金,可见建筑者之良苦用心;而连槛、门框雕刻成水牛角状,以此作为镇凶压恶、御侮防危的辟邪灵物,以保家宅安宁、老小无灾,则为苗族先民崇牛意识的一种延续。
以无坚不摧的兽角作为阳刚象征,并赋予神秘的色彩,转化为御侮防危、向上进取的锐利武器,这种观念古已有之。《周易·大壮·九三》交辞中,就有“羝羊触藩,羸其角”之句,以力猛角伤的具体形象喻示阳刚过猛而受挫的抽象概念。在这里,作为阳刚的象征之物,就是那敢于触藩而不怕受羸的羝羊之角。由于兽之犄角象征着勇健、刚猛和力量,因此,《周易·晋·上九》又有“晋其角,维用伐邑”之辞。“晋”者,“进”也,即进取、进攻之意,也就是“维用代邑”的物质力量。以角喻征伐城邑的物质力量,其阳刚勇健之含义也十分明显。正因为兽之犄角确实给人以力大无比、凶猛无敌之感觉,其刚猛勇健的意义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,因此,在古代先民的图腾意识中,许多有角动物便被赋予神秘的色彩,成为人们崇拜的灵物,其中以牛(水牛、黄牛、牦牛)、羊最为普遍。牛、羊作为崇拜灵物象征,纳入民居建筑,其具体手法和方式大多是取其头和角作为镇魔驱祟的攘邪之物。《隋书·东夷传》载:“流求国(即今台湾)居海岛……俗事山海之神,祭以酒肴,斗战杀人,便将所杀人祭其神……王之所居,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。人间门户上必安头骨角。”以人作为祭品,用以悦神媚神,是原始民族较为普遍的宗教祭祀形式;祭祀之后将人头、兽头骨角挂置门户之上,作为镇宅辟邪灵物,是原始民族一种古老习俗。类似这样的习俗,在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,至今仍有不同形式的存在。例如,云南腾冲一带傈僳族,常将猴的颅骨或脚爪置在门楣正中;西盟一带的佤族,剽牛后将带角的牛头骨置于竹楼前厦;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常将牦牛头角挂在门楼的门楣上方;岷江上游的羌族将牦牛犄角供在照圈白石之前;嘉绒藏族将牦牛头骨悬于门楣或者置于院墙;有的还以白色石片为材料或以白灰为颜料,将牛头图案镶嵌或者涂画在院墙上,有的则将前墙的窗框着意处理为牛角形,等等。至于门楣、前厦、照圈、院墙上的这些猴颅骨、猴脚爪、水牛头、牦牛头以及牛头图案装饰,皆是当地群众虔诚相信具有逢凶化吉、威慑鬼魅、镇恶攘灾之特殊功能的辟邪灵物。因此可以推知,苗族民居堂屋大门的水牛角状连楹、门枢,和羌、藏等民族门楣、照图、院墙之上的牦牛头角一样,其作用也是辟邪攘灾,随形赋意之象征意义不言而喻。除此,大门连楹、门枢之所 [1] [2] 下一页
|